秋风吹落叶——PCDN们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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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大家好,没想到本站建好/模板开发好的第一篇正式文章不是IT技术分享,而是这篇“以法为凭”;下面将以相关法律法规来应对运营商针对宽带服务做出的一些“粗暴”行为的方法。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首先简要介绍一下,CDN与PCDN的概念与定义及使用场景,因为运营商可能会说你的行为(PCDN)牵扯到法律法规层面。此时我也无法下定论,这也是我的“第一次”。

若未明确说明,本文中的“PCDN”网络特指非对称带宽的ADSL拨号(PPPOE)宽带,非专线网络

  1. CDN的概念与定义;內容分发网络。

    是指一种透过互联网互相连接的电脑网络系统,利用最靠近每位用户的服务器,更快、更可靠地将音乐、图片、视频、应用程序及其他文件发送给用户,来提供高性能、可扩展性及低成本的网络内容传递给用户。

    典型特点: 按技术首次出现使用至今(2023-09-22)一直广泛使用

    • 如果用于网站(文字图片等),当前CDN技术使用的是TCP流,也就是当用户访问网站时使用(HTTP/1.1HTTP/2)TCP协议的80443端口;目前尚未全面普及的HTTP/3已经支持UDP协议的80443端口。(本站已支持UDP协议443端口)
    • 如果用于音视频包括音视频的PC客户端、手机APP、电视APP等,当前CDN技术是同时使用TCP流和UDP流。也就是当用户访问音视频时同时使用(HTTP/1.1HTTP/2)TCP协议的80或443端口和UDP协议的包括但不限于8044323456等端口。
  2. PCDN的概念与定义;顾名思义就是“P2P+CDN的结合”。

    P2P是对等网络(Peer-to-Peer)的缩写,它是一种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其中每个计算机(节点)都可以充当对等方,即既是数据的请求者(客户端),又是数据的提供者(服务器)。在P2P网络中,节点之间可以直接相互通信和交换数据,而无需中央服务器的中介。

    典型特点: 大约在2019年左右如雨后春笋般,大约在2021~2022达到巅峰。

    • P2P: 十多年前的迅雷、旋风、快车等BT下载工具;uTorrent、transmission等PT下载工具。
    • PCDN: 系统会产生大量的UDP连接。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国务院

第三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

第三十二条 电信用户申告电信服务障碍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按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当及时通知电信用户,并免收障碍期间的月租费用。但是,属于电信终端设备的原因造成电信服务障碍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正常电信服务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告知用户,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报告。 因前款原因中断电信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相应减免用户在电信服务中断期间的相关费用。 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电信业务经营者未及时告知用户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 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 (二) 限定电信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或者拒绝电信用户使用自备的已经取得入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
  • (三) 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 (四) 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 (五) 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第六十五条 电信用户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 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电信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

同时提醒大家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 (一)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 (二)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三)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 (四)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额外需知

第五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

  • (一)采取租用电信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
  • (二)盗接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码号;
  • (三)伪造、变造电话卡及其他各种电信服务有价凭证;
  • (四)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信服务规范》

第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时,应公布其业务种类、服务时限、资费标准和服务范围等内容,并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备案。

由于电信业务经营者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用户使用的,应提前七十二小时通告所涉及的用户。影响用户的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或影响有特殊需求的用户使用时,应同时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报告。

电信业务经营者停止经营某种业务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所涉及用户,并妥善做好用户善后工作。

第十条 用户申请办理电信业务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向用户提供该项业务的说明。该说明应当包括该业务的业务功能、通达范围、业务取消方式、费用收取办法、交费时间、障碍申告电话、咨询服务电话等。电信业务宣传资料应针对业务全过程,通俗易懂,真实准确。

对用户暂停或停止服务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用户。

第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或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用户要求开通、变更或终止电信业务时,电信业务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推诿和拒绝,不得胁迫、刁难用户。

经营本地电话业务和移动电话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全面建立公开、公平的电话号码用户选择机制。

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明确经营者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格式合同条款应做到公平合理、准确全面、简单明了。

第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受理等服务,并采取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受理用户投诉。对于用户关于电信服务方面的投诉,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用户。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方面与用户发生纠纷的,在纠纷解决前,应当保存相关原始资料。

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第二章 信息收集和使用规范

第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在其经营或者服务场所、网站等予以公布。

第九条 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其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不得以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等方式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账号的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综述

根据上面的法律法规,使用PCDN技术并非是违法行为,但是这当中有盲点或者“歧义”,笔者还需要进一步查阅(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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